


关于开展2025年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评选的通知
作者:学历继续教育中心师继学[2025] 22 号
各成教教学点、2023级学生:
为表彰先进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激励学生勤奋学习,培养求实、团结、互助的学习风气,充分调动学习积极性,提高学生学习质量。根据《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评选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就开展2025年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根据《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评选细则》,评选时间安排在第五学期。本年度优秀学生评选对象为2023级在籍学生。
二、评选比例
优秀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籍学生总数的3%,每位学生只有一次参评机会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学生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、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。
2.在学习过程中能模范遵守学习纪律,学习目的明确、态度端正、勤奋刻苦;按时参加面授、直播、讲座、考试(考查),并表现突出。
3.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活动或竞赛,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。
4.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,热爱本职工作,积极进取,能学以致用。
5.加权平均成绩在 85分(含)以上,无重修课程;在学习期间被评为地、市级(含)以上先进个人或获地、市级(含)以上科研成果奖者优先考虑。
6.在其它方面表现突出,为学校、学院带来较大荣誉者。
7.参评学生须提交“2025年度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申请表”(详见附件1)、自我情况介绍微视频(约3-5分钟,详见附件2),否则无法参评。申请材料要求体现本人在北师大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期间,在学习、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。
(二)在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参加评选:
1.有违反校风、校纪行为者;
2.受过党纪或行政处分者;
3.考试、考查有作弊行为者;
4.考试、考查有重修科目者;
5.缓考超过两次者。
四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自通知发布之日起,教学点按学院要求,开展宣传组织动员工作。
(二)学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,于5月12日前在学历继续教育平台先填写《优秀学生申请表》 (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),填报完成后,须下载申请表并本人签字,由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纸质申请表于5月20日前邮寄到教学点。
(三)教学点在征求班主任和同学们意见的基础上,择优确定参评名单,于5月30日前在学历继续教育平台完成填报与审核(详见附件4),并将签字盖章后的《优秀学生申请表》邮寄至学历继续教育中心。
(四)学历继续教育中心初审确定优秀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确定最终表彰名单。
五、表彰与归档
被评为优秀学生者,颁发荣誉证书并计入学习档案。
六、其他说明
学生提交的参评材料不予退还,学院对参评材料拥有复制、展览、播放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汇编等非营利性活动的权利,评选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所有。
如有疑问可联系朱老师进行咨询(电话:010-58805924)。
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
2025年4月30日
附件:
附件1:2025年度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申请表.doc
附件3: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平台操作程序(参评学生).doc
附件4: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平台操作程序(教学点).doc